出具醫學證明文件辦理流程
一、辦理條件及所需材料
門診患者:在本院門診就診的患者,攜帶身份證、本院門診病歷資料,由接診醫師給患者本人開具診斷證明;
住院患者:在本院住院治療的患者,攜帶身份證、住院相關資料等由主管醫師給患者本人開具診斷證明。
二、基本流程
(一)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;
(二)接診醫師填寫表格并簽名;
(三)經由醫院有關部門審核、登記并加蓋公章。
三、辦理地點
由接診醫師開具證明后到A樓門診一樓門診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蓋章。
四、辦理時限
預約當日隨時辦理
五、預約咨詢電話
0532-83776711
六、收費依據及標準
不收費